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印发《实施全面节约战略行动方案》。其中提到,到2030年,全面节约制度更加健全,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用水量、建设用地使用面积比2025年分别降低10%左右、10%、15%,粮食全产业链各环节损失率持续降低,主要再生资源年循环利用量达到5.1亿吨,进一步形成崇尚节约的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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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部门:大力推进燃煤锅炉、燃煤工业窑炉清洁替代,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印发《实施全面节约战略行动方案》。其中提到,遏制能源消费总量不合理增长。强化节能降碳源头把关,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加强项目能耗、煤耗和碳排放等综合审查评价,新(改、扩)建高耗能高排放工业项目实施碳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有力有效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新(改、扩)建用煤项目依法实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大力推进燃煤锅炉、燃煤工业窑炉清洁替代,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加快燃煤机组供热改造和配套管网建设,淘汰老旧低效燃煤机组和燃煤锅炉。有序推动农用、商用、民用低效燃煤设施设备淘汰。
5部门:到2030年主要有色金属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比2025年提高2—3个百分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印发《实施全面节约战略行动方案》。其中提到,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系统推进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重要战略性矿产高质高效综合利用,强化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等关键指标的激励约束作用。深化战略性矿产共伴生、低品位资源再评价,鼓励对共伴生矿产进行综合利用。到2030年,主要有色金属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比2025年提高2—3个百分点。
5部门:加快布局一批稀贵金属资源循环利用项目,推进有价组分回收和高值化利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印发《实施全面节约战略行动方案》。其中提到,加快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深入推进工业、城镇、农林等领域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提质增效,加强尾矿回收利用,完善大宗固体废弃物分类分级管理体系。完善产业侧和社会源废弃物精细化、规范化回收网络。加强废钢铁、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城市矿产”回收利用。大力推动“新三样”等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构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完善风电、光伏设备退役报废管理规定。加快布局一批稀贵金属资源循环利用项目,推进有价组分回收和高值化利用。促进废塑料、废旧纺织品等回收利用。到2030年,大宗固体废弃物年利用量达到45亿吨左右。
5部门:探索实施建设用地总量按规划期管控模式,实行统筹存量和增量综合供地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印发《实施全面节约战略行动方案》。其中提到,提高集约高效利用水平。探索实施建设用地总量按规划期管控模式,实行统筹存量和增量综合供地。推进土地混合开发、空间复合利用和土地用途依法合理转换,合理开发地下空间。统筹林地草地保护与利用,鼓励通过生态修复等方式补充林地草地。节约集约开发利用海域资源,有序推进海域分层立体利用,建立低效用海退出机制。
5部门:鼓励金融机构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金融工具,加强对资源节约相关项目的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印发《实施全面节约战略行动方案》。其中提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发挥政府投资带动放大效应,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节水、资源循环利用等项目建设。完善高耗能行业差别化电价政策,优化居民阶梯水价、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政策。鼓励金融机构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金融工具加强对资源节约相关项目的支持。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相关项目投资、建设、运营。
(文章来源:财联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