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票货物免征关税额度的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公告 2024年第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继续对关税税额在人民币五十元以下的一票货物免征关税。

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2024年11月29日

(文章来源:财政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