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财经委关于《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人大财经委关于《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审查结果报告】按照预算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规定,地方政府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国务院提出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保障地方财政平稳运行,支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