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从严控制增量 各中央企业原则上不得新设、收购、新参股各类金融机构
【国资委:从严控制增量 各中央企业原则上不得新设、收购、新参股各类金融机构】6月3日,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召开扩大会议。会议认为,要深入贯彻落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规定(试行)》,立足出资人定位,修改完善中央企业金融业务监管制度,突出严的基调,做到“长牙带刺”、有棱有角;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持续督促企业针对风险问题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守住风险底线;从严控制增量,各中央企业原则上不得新设、收购、新参股各类金融机构,对服务主业实业效果较小、风险外溢性较大的金融机构原则上不予参股和增持。
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