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召开全省煤炭安全稳产稳供工作推进会,提出在严守安全底线前提下,全力推动煤矿复工复产、稳产稳供,加速扭转产量下滑趋势,加快重塑煤炭产业生态,为确保国家能源安全、满足民生用能需求贡献山西力量。

“5·22”留神峪煤矿事故以来,山西深入开展全省煤矿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一批存在安全隐患的矿井停产整顿,全省原煤产量明显回落。据国家统计局数据,1月至8月,山西原煤产量75568.1万吨,同比下降12.5%;6月、7月、8月原煤产量同比降幅均超30%。

山西省要求,坚持分级分类施策,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推动煤矿企业有序复产达产,有安全风险隐患的煤矿要加快完成整改、尽早验收复工,生产矿井要优化生产组织、尽快达产满产,建设矿井要紧盯工程节点、抓紧投产达效。精准把握、用足用好国家政策,坚持上大压小、增安减危,加紧煤炭矿区总体规划修编和前期手续办理,加速接续产能资源市场化出让配置,抓实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依法合规释放和核增先进产能。持续推动《山西省统筹煤炭行业发展和安全新规十七条》落地,深入做好“煤科学”大文章,加快智能化煤矿升级,全面抓好产业布局和结构优化,不断提高优质产能供给和本质安全水平,促进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

目前,山西省能源局会同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组织开展煤矿稳产稳供安全评估工作。对通过安全评估的煤矿,在严守安全生产底线、隐患排查治理全部到位、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已对2026年以来超能力生产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处理的前提下,12月底前,单月可按照不高于设计(核定)能力的1/12组织剩余月份生产,初步测算可增加产量3100万吨。

(文章来源:中国煤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