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到2030年,新型电力系统初步建成:绿色低碳的电力供给格局基本形成,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50%;电力供应能力持续增强,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安全韧性水平大幅提升,电力供应充裕度保持合理水平,有效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用电需要;初步建成安全可靠、绿色低碳、坚强韧性、智能灵活的新型电网,资源配置平台作用和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实现28亿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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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到2030年生物质、光热、地热能、海洋能等发电装机达到6500万千瓦左右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提出,鼓励非化石能源多元发展。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和地热能发电,推进海洋能规模化利用。到2030年,生物质、光热、地热能、海洋能等发电装机达到6500万千瓦左右。

两部门:到2030年核电装机约1.1亿千瓦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提出,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科学确定沿海核电基地布局和建设时序。推动核电规模化建设,积极推进新一代核电技术研发示范和推广应用。多措并举降低小型堆成本,加强核能综合利用和商业模式创新。到2030年,核电装机约1.1亿千瓦。

两部门:到2030年西电东送规模超4.2亿千瓦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提出,着力推动电力流向布局优化。推动存量直流输电通道改造升级。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全国电力流向优化布局总体方案,逐步形成东北、中北、西北“沙戈荒”基地群和西南水风光一体化基地群向东中部、川渝和南方负荷中心地区送电,海上风电基地和沿海核电基地就近消纳的电力流向总体格局。加快推动“十四五”时期已纳规输电通道尽早建成投运。到2030年,西电东送规模超过4.2亿千瓦。开展“沙戈荒”等100%新能源外送输电工程试点。

两部门:规划建设海上输电网络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提出,规划建设海上输电网络。开展海上输电网络规划研究,统筹资源条件和海洋经济发展需求,集约化一体化布局海缆廊道和登陆点,推动构建海上输电网络,促进海上风电基地高效汇集送出和消纳。

两部门:大力促进虚拟电厂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提出,大力促进虚拟电厂发展。创新商业模式,推动虚拟电厂加快发展。支持具备条件的售电公司发展虚拟电厂业务。完善虚拟电厂交易规则、技术标准体系、建设运行管理机制和接入调用机制,提升虚拟电厂资源聚合水平和运行可靠水平,推动虚拟电厂常态化、规模化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到2030年,虚拟电厂最大调节能力超过5000万千瓦。

两部门:推动现役煤电机组宽负荷高效改造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提出,积极推动煤电节能降碳。推动现役煤电机组实施宽负荷高效改造,低负荷运行工况的煤耗增幅控制在25%以内。因地制宜推动实施燃煤机组全负荷脱硝改造。实施一批60万千瓦等级跨代升级改造项目。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改造建设一批零碳低碳燃料掺烧和碳捕集利用及封存项目。制定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发展政策,支持在具备条件的地区优先实施一批煤电与新能源融合项目,实施煤电调节能力改造,推动煤电与新能源系统耦合集成,实现一体化调控送出,降低燃煤发电量。

两部门:到2030年充电基础设施总量超过4000万个 大功率充电设施约30万个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提出,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加快构建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更新改造,打造有效满足中长途出行需求的城际网络。提高快充设施占比,有序推进大功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现除海岛、高寒高海拔地区外的农村(县乡)地区公共充电设施全覆盖。结合国家主要货运通道布局,沿线建设大功率重卡充电设施。到2030年,充电基础设施总量超过4000万个,大功率充电设施约30万个,形成支撑超过1.1亿辆电动汽车的充电服务能力。

两部门:到2030年常规水电装机达到4.1亿千瓦左右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提出,科学推进常规水电开发。推动金沙江上游、澜沧江上游、雅砻江中游、大渡河等重点流域水电建设投产。安全有序推进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强化水电顶峰、调节与稳定支撑能力,拓宽出力可调节范围与灵活性。到2030年,常规水电装机达到4.1亿千瓦左右。

两部门:到2030年全国需求侧削峰能力超过1亿千瓦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提出,激发用电侧协同互动能力。完善管理制度、调度体系、市场机制和技术标准,做实做细负荷管理措施,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引导分布式电源、可调节负荷、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等各类分散资源聚合参与电力削峰和填谷,提升用电侧协同互动能力。到2030年,全国需求侧削峰能力超过1亿千瓦。

两部门:到2030年可承担顶峰保供作用的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达到1.4亿千瓦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提出,发挥新型储能顶峰作用。布局一批可承担顶峰保供作用的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加大构网型等技术应用,充分释放新型储能调峰、调频、调压、事故备用、爬坡、黑启动等多重效能。“十五五”时期,全国新增可承担顶峰保供作用的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约8000万千瓦,等效顶峰时长力争达到4小时。到2030年,可承担顶峰保供作用的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达到1.4亿千瓦。

两部门:到2030年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5%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提出,持续提升绿电应用和电气化水平。推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支持零碳园区、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引导扩大绿电消费。加快提升工业、交通、建筑、农业、居民生活等领域电气化水平,推广应用电气化设备。到2030年,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5%。

两部门:到2030年全国抽水蓄能电站装机规模达到1.6亿千瓦左右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提出,强化抽水蓄能电站调节作用。科学优化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方案和时序,有力有序推动规划内项目核准建设,持续强化项目调度监测和动态调整,做好中长期项目优化布局。推动一批参与区域调节的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完善抽水蓄能电站通过省间交易参与区域调节的市场机制。到2030年,全国抽水蓄能电站装机规模达到1.6亿千瓦左右。

两部门:到2030年现役机组灵活性改造应改尽改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提出,推动煤电向支撑调节性电源转型。落实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要求,提升煤电深调、快调、高效调节能力,完善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到2030年,现役机组灵活性改造应改尽改,热电联产机组最小发电出力达到40%以下,鼓励通过热电解耦等电热协同方式进一步提高灵活性,保障稳定供热。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