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下列单位和个人不能从事期货交易:
(1)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2)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和期货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
(3)期货公司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5)证券、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6)未能提供开户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
(7)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的其他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