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晚间,刚果(金)将禁止铜精矿、钴精矿出口的信息开始在市场上发酵,记者向业内人士求证该消息为真。此次禁令旨在引导企业在本地加工精矿,并将有经济价值的伴生矿计税系数设为55%。由于不少在当地布局的企业最终是以冶炼产品形式出口,市场预计该禁令对全球铜精矿供应影响有限。

事实上,这份禁令早已于6月29日签署,只是8月6日才在市场上传播、发酵。这份禁令的核心初衷是——引导矿业企业加工、出口高附加值成品矿产品,而非初级精矿原料。

禁令文件显示,法令签署即生效,无缓冲期;只有副产品征税规定有3个月过渡期。这份禁令存在豁免情况:符合条件的主体(矿权持有人、冶炼加工厂、手工矿收购站),可向矿业部长申请一年有效期出口豁免许可。不过,此次政令直接废止了2023年颁布的三部旧令,所有企业必须按2026年新版规则重新申请豁免。

副产品征税方面,政策规定,“经济价值伴生矿副产品”的计税系数为55%。

主矿开采时微量、超微量伴生的金属,具有明确技术和经济价值,选矿阶段无法提取,只有精炼环节才能回收的矿产,属于“有经济价值的矿业副产品”。

用于计算这类“具有经济价值矿业副产品”商业价值的计税系数统一确定为55%。商业总值计算公式为:副产品商业总值=实测品位(t)×出口矿产品吨位(T)×国际市场价(C)×55%计税系数(θ)。

针对这一禁令,有上市公司作出回应。紫金矿业8月7日公开表示,公司旗下科卢韦齐铜矿的产品为粗铜及电积铜,卡莫阿-卡库拉铜矿的产品为阳极板及粗铜,不属于刚果(金)禁止出口的产品。

洛阳钼业情况类似,并不以铜精矿形式出口。公司此前披露的2025年年报也显示,公司主要产品为阴极铜和氢氧化钴,并不涉及铜精矿。

文:霍星羽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