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北京2月7日电 新华社石油价格系统2月7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月6日一揽子原油平均价格变化率为-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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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国内汽、柴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调价生效时间为调价发布日24时。当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出现办法规定的特殊情形时,可以暂停、延迟调价,或缩小调价幅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6日发布消息,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2月7日是本计价周期的第一个工作日,调价窗口将在2月19日24时开启。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