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大商所公告,《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管理办法》和《大连商品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的修改已由大连商品交易所第四届理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