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接到很多投资者反应:“为什么我期货账户里的资金经常在收盘后变少了?”“是不是你们系统有问题?”
实际上,大家的资金并没有真的“增加”或“减少”,这是因为很多投资者没有理解期货结算价和收盘价之间的区别。
大家对于收盘价都非常熟悉,因为在股票交易中我们经常使用它。现在,让我们重点介绍一下结算价。结算价是指交易当天结束后,对于那些未平仓合约进行当日交易保证金和当日盈亏结算的基准价格,也是计算第二个交易日涨跌停板价位的依据。
结算价的计算方法如下:在国内商品期货市场,采用期货合约当日成交价格按成交量加权平均价的方法来确定当日结算价;
而金融期货市场,最后一个小时的成交价格按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作为当日结算价;至于股指期货最后交易日,则采用最后两小时的现货算术平均价作为结算价。
也许有些投资者会问:为什么要使用这种复杂的结算价进行结算,而不直接使用收盘价呢?这是因为期货市场采用保证金交易,1%的价格变化可能带来杠杆倍数为乘数的盈亏结果。如果每天结算时使用收盘价,可能会出现恶意操纵尾盘价格的市场行为。而通过采用加权平均的结算价,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规避这些不利影响。
让我们举个例子来说明:小明以4080元/吨的价格买入一手螺纹钢期货,并在尾盘时价格上涨到4100元,然而由于涨幅较快,结算价只有4060元。
这时:
收盘时的盈亏
=(收盘价-开盘价)×交易单位×手数
=(4100-4080)×10×1=200元
即按照收盘价来计算,小明赚了200元。
但是,在收盘后进行结算时的盈亏会有所不同:
结算后的盈亏
=(结算价-开盘价)×交易单位×手数
=(4060-4080)×10×1=-200元
也就是说,根据结算价来计算,小明亏了200元。
因此,由于结算价的存在,交易者账户在结算后的资金可能会与收盘时的不同,但实际上账户的资金并没有因此而增多或减少。投资者的实际交易利润取决于开仓和平仓时的成交价,与结算价无关。结算价只影响到隔夜持仓时计算保证金账户的权益,并不直接影响实际交易行为的发生。
现在,大家明白了吗?